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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新利18体育登陆 教育基金会 理事会议事规则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新利18体育登陆 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,完善治理结构,健全工作机制,提高科学决策水平,促使理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,发挥作用,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北京新利18体育登陆 教育基金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议事规则。

第二条本议事规则一经实施,对全体理事和监事具有约束力。

第三条如遇因国家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颁布和修订以及《北京新利18体育登陆 教育基金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的修改,致使本议事规则内容与上述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章程》的规定相抵触,理事会应及时召开会议修订本议事规则。在理事会召开正式会议修订议事规则之前,议事规则中与前述涉及相抵触内容的条款自动失效,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章程》的规定执行。

第二章 理事会

第四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,理事会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权。

第五条理事会秘书长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。

第六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制定、修改章程;

(二)选举、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
(三)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的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(四)审议并批准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;

(五)审议并批准内部管理制度;
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;

(七) 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(八) 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长的工作;

(九)决定基金会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
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
第三章 理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要求

第七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。每年至少召开2次。

第八条理事会定期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(或授权1名其他理事主持)。理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,由理事长授权的理事负责召集会议。

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理事会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:

(一)理事长认为必要时;

(二)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;

(三)监事会或全体监事提议时。

第十条召开理事会会议,理事长或被授权理事委托基金会秘书处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、监事。

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/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。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,须经出席理事表决,2/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:

(一)制定、修改章程;

(二)选举、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
(三)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的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(四)决定基金会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。

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,不得缺席。若确实不能参加会议,应提前征得理事长同意,并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,形成明确的意见,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者代表代为出席。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,非关联理事不得委托关联理事代为出席;关联理事也不得接受关联理事的委托。

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,邀请有关单位及基金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。


第四章 理事会决议及执行

第十四条理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、理事会决议,与会理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理事对会议记录、理事会决议进行签字确认。理事对会议记录、理事会决议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。

第十五条理事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,不对其不同意见做出书面说明的,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、理事会决议的内容。理事会会议记录、理事会决议作为基金会档案由基金会秘书处保存。理事会会议由基金会秘书处按相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,并负责会议原始记录的保管与归档。

第十六条凡理事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,必须认真贯彻执行,不得随意变更。

第十七条会议决议形成后,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,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。

第十八条会议决议在未经批准实施前,与会人员应严守机密,不得泄露。


第五章 附 则

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基金会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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